投標擔保是指由擔保人為投標人提供的,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參加招標活動的擔保。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,或中標后不簽署工程建設合同的,由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。
一般保證情形:
1、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撤回投標;
2、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,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合同;
3、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,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交履約擔保。
擔保方式:
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或者在工程建設合同中約定,可采用銀行保函、專業擔保公司保證、定金(保證金)。
擔保額度:
擔保金額一般為投標總價的2%,最高不得超過80萬人民幣。
擔保期限:
投標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保證合同中約定,保證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投標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。
一般保證情形:
1、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撤回投標;
2、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,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合同;
3、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,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交履約擔保。
擔保方式:
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或者在工程建設合同中約定,可采用銀行保函、專業擔保公司保證、定金(保證金)。
擔保額度:
擔保金額一般為投標總價的2%,最高不得超過80萬人民幣。
擔保期限:
投標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保證合同中約定,保證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投標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。